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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市教育局下发淄教招字[2006]1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分流工作的意见》,规定“出国留学学生,经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后计入生源区县和中学本科升学指标,并作为高考表彰奖励依据。” 2006年12月,淄教组[2006]70号文《关于成立市教育局出国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了出国留学工作领导机构,由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刘英学任组长,全面加强对国际教育交流工作的统一领导。 2007年3月,市教育局下发了淄教发[200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留学工作的意见》,对留学工作做出进一步指示,重申了“出国留学人数,经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后,按相应层次(三本以上)计入生源区县和中学本科升学指标,同普通高考升学人数一并作为高考表彰奖励的依据。” 2007年市教育局出国留学工作党委扩大会上,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洪亮再次指示:“要做好高中生的分流工作,要加强高中段应届生的对外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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